2023-01-30 11:10:22
根据《游艇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办法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
第四条 游艇操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驾驶游艇,应持有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》或等效的电子证件(以下简称《游艇驾驶证》)并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。
第八条 申请《游艇驾驶证》应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身体条件。
1.两眼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.9及以上;
2.无色盲、色弱;
3.不戴任何助听器和无视觉辅助条件下,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;
4.口头表达无障碍;
5.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。
(二)年龄。
初次申请游艇驾驶证人员年龄不小于18周岁,不大于60周岁。65周岁以上持证人,如仍需驾驶游艇,应在《游艇驾驶证》届满前6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合格的《身体条件证明》,换发有效期为1年的《游艇驾驶证》。
(三)完成规定的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举行的考试。